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业常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,拟对年产 1 万吨罗非鱼糜和鱼丸加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。
一、采购编号:GDZM-2024CG-012
二、采购项目名称:年产 1 万吨罗非鱼糜和鱼丸加工建设项目
三、采购预算:¥9233000.00元(人民币玖佰贰拾叁万叁仟元整)。
四、项目内容、需求及数量:
1、采购项目内容:年产 1 万吨罗非鱼糜和鱼丸加工建设项目;
2、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:详见招标文件“采购项目内容”;
3、服务期限:签订合同后,2024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;
五、投标人资格:
1、投标人须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【提供企(事)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】;分支机构投标的,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,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。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【提供《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》】,详见附件1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【提供《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》】,详见附件1;
(4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【提供《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》】,详见附件1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重大违法记录,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。(根据财库〔2022〕3号文,“较大数额罚款”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,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“较大数额罚款”标准高于200万元的,从其规定)【提供《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》】,详见附件1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。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1)供应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:①失信被执行人;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;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。同时,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”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;
2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(提供书面承诺)。
3)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(提供书面承诺)。
4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得转包、分包。(提供书面承诺函)
4、响应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。
六、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(上午09:00~12:00;下午14:30~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)到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,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.00 元(人民币),售后不退。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,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(可在我司处领取)加盖公章一式一份,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:
1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,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);
2、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七、投标截止时间:2024年5月17日 09 时 30 分
八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详细地址: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18楼1801房开标室)(开始受理时间:2024年5月17日 09时 00 分)
九、开标评标时间:2024年5月17日09 时 30分
十、开标评标地点: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详细地址: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18楼1801房开标室)
十一、本公告期限(5个工作日):自2024年4月17 日至2024年 4月23日止
十二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采 购 人:广东业常食品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劳姜玉
联系电话:13535908222
联系地址: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茂名市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园
采购代理机构: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张小姐 联系电话:0668-2286739
地 址:广东省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18楼1801房
十、采购信息查询:
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http://www.gdzm.co/),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,不再另行通知。
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4月17日
附件1
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
(样本)
我方自愿参加 (项目名称) 项目(项目编号: )的政府采购活动,并郑重承诺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、第(四)项、第(五)项规定条件,具体包括:
1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2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3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4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,在评审环节结束后,自愿接受采购单位(采购代理机构)的检查核验,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证明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。如有虚假,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特此承诺。
供应商名称(公章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名):
日期: 年 月 日
注: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(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)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、有效,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,应提供“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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